2017年8月25号上午9时,浙江省宁波鄞州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迎来了一位杀气腾腾的“重量级”来宾——沈某。沈某焦急地斥责工作人员:“我们做生意向来是遵纪守法的,营业执照办理都是按照你们的流程一步步耐心配合着完成,怎么就被列入不正常不合法的商户了呢?今天你们必须得给我一个交代。”工作人员小柳迅速上前问道:“坐下来慢慢说,您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吗?”看着小柳耐心且真诚的模样,沈某才将自己的麻烦事娓娓道来…… 原来,沈某事件的导火索起源于他儿子的入学申请。沈某目前家住福明街道的某小区,沈某和妻子共同运营一家手工水饺店,夫妻俩的儿子今年到了入学的年纪。但由于沈某的户籍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按照相关规定,非宁波本地户籍儿童申请学校入读,除必要的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处于有效期的社会保障卡或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处于有效期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但学校在审核沈某提供的相关资料时,发现他提供的营业执照上显示的商事主体目前正处于经营异常状态,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便驳回了沈某关于儿子的入学申请。 听了沈某的讲述,小柳立即意识到是年报的问题。于是马上向沈某要来了营业执照,登录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过一番查询发现该家个体户2014、2015、2016年度均未进行年报,难怪被列入了异常名录。 在小柳的悉心指导下,沈某逐一完成了各个年度的报送任务,坦言过去只知道要年检,后来以为是取消了,并不知道改成了年报系统,并承诺以后一定不会忘记在报送截止期限之前进行年报,小柳看着幡然悔悟又心急如焚的沈某,也按程序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系统。沈某露出了笑容,并连声道谢,直奔学校而去。 |